| 苏州市和鑫乒乓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苏州市和鑫乒乓球俱乐部
第二条 宗旨与性质
在苏州市乒乓球协会领导下,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努力发展俱乐部的乒乓球运动,积极推动乒乓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促进全名健身运动蓬勃开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本俱乐部设名誉主任、副主任及顾问各一名。
第四条 本俱乐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
第五条 俱乐部可根据内部管理要求,下设训练、竞赛、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承认苏州市乒乓球协会章程,热爱乒乓球事业,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俱乐部审查批准并报苏州市乒协备案,均可成为俱乐部个人会员。
第七条 凡俱乐部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参加本俱乐部组织开展的各项赛事活动;并对俱乐部的日常工作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八条 凡俱乐部会员应认真执行本俱乐部的各项规定,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认真配合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俱乐部会费。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提前书面通知俱乐部,并交回有关证件。俱乐部会员如一年内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种赛事和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章程的,经俱乐部管理机构讨论商议,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经费
第十条 经费来源: 会员会费、企业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一条 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准许的范围之内,并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按财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处理和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并定期公开俱乐部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本俱乐部设在 苏州工业园区和鑫电器有限公司本厂
及张家港市和鑫乒羽球馆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公布实施
二OO八年三月 |